当李逸林赶到浔阳桥头的时候,时间早已超过了半个小时。
浔阳桥头一带正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时刻,喜欢夜生活的人们这个时候都会喜欢来到这个既便宜又实惠的地方喝酒聊天。
只要是约会,李逸林就老是爱迟到,这是他的读书期间和同学约会养成的习惯,做了卧底之后,因为任务的需要,他爱迟到的毛病收敛了很多。
主要原因就是他爱臭美,连出个门都要用梳子梳半天头,这也是在校期间没有几个女同学喜欢他的原因之一,除了那个同班同学元薇。
不过,李逸林对她并不上心,毕业之后,元薇到了本市郊县的一个基层派出所工作,就再也没有联系。
没想到李逸林在做卧底之后,好不容易和王胖子见了个面,又把这个坏毛病给捡了起来。
“老板,我们这里还有位,里面请!”一个二十出头的活鱼烧烤店伙计,见了李逸林在他们的店门口徘徊,就忙不迭地把他给引了进来,然后招呼他坐好。
李逸林估计王胖子应该还会带两个人前来,他就要了四个位的桌,然后给王胖子发了一条短信,就一边无聊的嗑着瓜子,一边时不时的看着店门口,专等那王胖子过来。
按说按照他们的交情,在这种地方请客吃饭可以说真的是寒碜的很,不过李逸林倒不这么看,一来在这里碰面可以算得上是故地重游,大家一起回忆读书的时光。
二来自己的手头确实很拮据,这个问题生活真的是很憋屈的。
要不是余香把钱给他,恐怕真的就是揭不开锅了。
做卧底其实有很多意想不到的费用都需要自己想办法垫付,连找个报销的地方都没有。
“大骚包!”一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冷不丁地从门外闪了进来,李逸林斜眼一看,正是王胖子。
这个家伙只有一个人前来赴约,不似白天在谢百亿灵堂里打扮得那么入时严肃,穿着一袭睡衣,脚蹬人字拖,嘴里叼着一支烟,活脱脱就是一个包租公。
李逸林冷笑一声,并不答话,他猛地站起身来,提起拳头就朝他头上抡过去。
那王胖子见状,倒是不慌不忙,扑的一声把烟吐在地上,随即张开那他蒲扇掌,一把抓住李逸林的拳头,然后往他身后用力一拽。
李逸林顺势而为之,把头一低,脚下暗暗发力,另一只手却死死地抓住了他的睡衣,然后试图来个霸王扛鼎。
王胖子急了,使出了他的独门绝招,五香绝魂脚。
只见他一只脚甩开人字拖,趁李逸林还没抬起头来,就把脚朝他的鼻孔踢过去。
李逸林一声惨叫,骂道:“你******还没长进,这种阴招还在用!”
两个人随即脱离接触,哈哈大笑起来,在两三步远的地方对峙着,惊得周边的食客一愣一愣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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